|
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改善人才紧缺现状
我院出台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和培养实施细则
近日,第一勘查院为了提高职工队伍的技术素质,不断改善地勘类专业技术人才紧缺的现状,确保地勘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出台了《第一地勘查院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和培养实施细则》。
在人才引进方面,细则规定,凡我院需要的地质矿产勘查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5岁以下,自愿到院从事野外地质勘查工作,工作满一年,经综合考核合格者,院发给一次性安置补助费6.0万元和三年的租房补贴1.0万元;地质矿产勘查和地质学专业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0岁以下,自愿到院从事野外地质勘查工作,工作满一年,经综合考核合格者,院发给一次性安置补助费3.0万元和三年的租房补贴0.6万元;计划内需要的地质矿产勘查和地质学专业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为普通高校本科学历,自愿到院工作,工作满一年,经综合考核合格者,院发给一次性安置补助费2.0万元和三年的租房补贴0.6万元;地质矿产勘查和地质学专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自愿到院工作,工作满一年,经院综合考核合格者,院发给一次性安置补助费2.0万元,并且与院签订正式就业协议后,可利用假期到单位考察,院可为其报销考察路费、宿费一次。同时细则还规定以上人员,如果院新修建住宅楼,可优先参与住房分配,但必须在本单位工作满10年后方有权申请工作调动或考研。
在人才培养方面,院鼓励在职职工通过各种途径进行深造,并在学费报销和工资方面予以支持。细则规定,凡本院在职职工报考研究生,与院签订毕业后回院工作的协议,其在读研期间的工资由院全额发放,学费全额报销,每学期报销一次来院的路费。毕业工作满一年,经综合考核合格者,院发给一次性补助费3.0万元;通过相关考试参加各院校脱产成人大、中专班资源勘查和工程施工专业学历教育的在职职工,学费由局院共同报销80%,学习期间的工资按长学人员标准执行;通过成人高考参加各院校函授大专以上学历教育的在职职工,学费按地矿局文件规定报销,面授期间的工资由院按本岗位100%发放,路费、宿费等自理;参加各院校成人教育脱产学习的在职职工(包括局地质中专)每年可享受探亲假一次;凡本院在岗职工通过考试取得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并将证书供院注册使用的,院报销其考试报名费、路费、差费一次,并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为了珍惜现有专业技术人才,细则规定,凡本院在岗工程技术人员,
享受保护性工资政策。即在正常工作期间和非本人原因待工期间所在单位必须每月按时支付不低于500元的生活费;凡本院具有地勘类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现职野外岗位工作者的配偶若为院在职职工,对其在工作安排上可给予优先照顾。
(李连仓)
|